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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-1學期通識選課說明

112-1學期通識選課說明

一、國文、英文共同課程(112學年度以後學生必修共計10學分、106至111學年度學生必修共計8學分),修課辦法詳見通識中心網頁公告:
(一)112學年度入學生由中心灌檔分班。
(二)非112學年度入學生(含轉學生):一律採人工加選方式選課,請於人工加退選期間洽中心辦理。

二、各學年度之通識課程架構(112學年度以後學生選修共計18學分、106至111學年度學生選修共計20學分),詳見通識中心網頁公告:
(一)112學年度起入學生:須修畢四大分類選修各4學分,共同選修2學分。
(二)108學年度起入學生:須修畢通識「資訊應用與設計類課群」至少2學分
(三)106至111學年度入學生:須修畢四大分類選修至少4學分,共同選修至少2學分。

三、通識選課規則:
(一)落實班級人數上限設定,請同學踴躍網路選課。
(二)第一階段網路選課,有選課門數限制:106學年度以後入學生:分類選修至多2門;共同選修至多1門
(三)第二階段網路加退選:第一階段尚餘之網路選課名額,開放選課,不限門數

通識教育中心 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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