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識教育中心】誠徵專任助理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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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名額:專任助理正取1名、備取2名(自錄取公告之日起3個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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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點:臺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中心(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 1 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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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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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通識教育中心-雙語計畫之執行及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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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通識教育中心-雙語計畫行政事務處理及聯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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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臨時交辦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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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時間:彈性上班時間8:00~9:00;彈性下班時間:17:00~18:00,週休二日,但需依業務調整週末上班與平日補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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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待遇及福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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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資:學士級月薪35,200元起,碩士級月薪40,200元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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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勞健保、公提勞退、年終獎金1.5個月(按到職日期依比例計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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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期:依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,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,採一年一聘,起聘日起至113年07月31日(本中心雙語計畫第1期),後續可依雙語計畫經費撥補情形進行續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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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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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或碩士學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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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極負責、具良好溝通能力、細心、抗壓力強且能配合團隊執行工作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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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備相關雙語實務經驗者優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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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方式:檢具報名資料於113年4月17日前〈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(請參閱以下報名資料),掛號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通識教育中心陳小姐收〈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雙語計畫專任助理〉,聯絡電話與人員:02-23113040轉1162,陳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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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資料:(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,恕不退還,未繳證件之相關學歷均不予採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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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報名表1份,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(自本校網站下載),並請親自簽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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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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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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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有助於審查之佐證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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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個月內申請之良民證(警察刑事證明,錄取後需補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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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方式:初審(資格審查)及複審(面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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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審:應徵人資格及經歷合於本校需求者,擇優以電話或Email通知複審日期(未符合者資料將逕予銷毀,不再另行通知和退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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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審:面試,含專業知能與經驗、工作理念與態度及溝通表達能力等。面試時間每人10~15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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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取方式:視面試成績擇優錄取1名,得列備取候用人員2名,候用期間自錄取公告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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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取公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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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時間:經本校甄審會評議並經校長核定後,公布於本校首頁(http://www.utaipei.edu.tw/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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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,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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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取人員應於指定日期至本中心報到,逾時以棄權,逕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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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視情況得延長公告。(公告後8日如無人報名續延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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