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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中心

 

【通識教育中心徵才】誠徵本中心雙語教育推動辦公室專任助理1名

  1. 依據:教育部補助本校 112 - 114 學年度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。

  2. 甄選名額:專任助理正取1名、備取2名 (自錄取公告之日起3個月)

  3. 工作地點:臺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中心(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 1 號)

  4. 工作內容:

    1) 協助通識教育中心 雙語計畫之執行及研究
    2) 協助通識教育中心 雙語計畫行政事務處理及聯繫
    3) 其它臨時交辦事宜。
  5. 工作時間:彈性上班時間 0800 - 0900;彈性下班時間 1700 - 1800,週休二日,但需依業務調整週末上班與平日補休。

  6. 工作待遇及福利:

    1) 薪資依工作經歷並依本校「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管理要點」規定辦理,學士級月薪 36,300 元起碩士級月薪 41,500 元起
    2) 含勞健保、公提勞退、年終獎金 1.5 個月(按到職日期依比例計算)。

  7. 聘期:依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 3 個月,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,採一年一聘,起聘日起至 115 年 07 月 31 日(本中心雙語計畫第1期),後續可依雙語計畫經費撥補情形進行續聘。

  8. 報名資格

    1) 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或碩士學位
    2) 積極負責、具良好溝通能力、細心、抗壓力強且能配合團隊執行工作者
    3) 具備相關雙語實務經驗者優先

  9. 報名方式:檢具報名資料於 114 年 06 月 24 日前〈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(請參閱簡章十、報名資料),掛號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通識教育中心呂小姐收〈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雙語計畫專任助理〉,
    聯絡電話與人員:02-23113040轉1162,呂小姐。

  10. 報名資料:(所繳證件請用 A4 紙張影印依序裝訂,恕不退還,未繳證件之相關學歷均不予採計)

    1) 甄選報名表
    1份,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(自本校網站下載),並請親自簽章。
    2)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    3)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    4)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佐證資料。
    5) 近三個月內申請之良民證(警察刑事證明,錄取後需補證)

  11. 甄選方式:初審 (資格審查及複審 (面試)

    1) 
    初審:應徵人資格及經歷合於本校需求者,擇優以電話或Email通知複審日期(未符合者資料將逕予銷毀,不再另行通知和退件)
    2) 
    複審:面試,含專業知能與經驗、工作理念與態度及溝通表達能力等。面試時間每人 10 - 15 分鐘。

  12. 錄取方式:視面試成績擇優錄取 名,得列備取候用人員 名,候用期間自錄取公告確定之翌日起算 個月。

  13. 錄取公告:

    1) 
    公告時間:經本校甄審會評議並經校長核定後,公布於本校首頁 (http://www.utaipei.edu.tw/)
    2) 
   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,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。
    3) 
    正取人員應於指定日期至本中心報到,逾時以棄權,逕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

  14. 本校視情況得延長公告。(公告後 12 日如無人報名續延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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