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識中心公告】辦理114-1學期學生申請修讀通識中心主責共七項學分學程
【通識中心公告】
114-1學期學生申請修讀通識中心主責共七項學分學程
※請於本學期第4週至第8週(11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)前填妥申請表、持歷年成績單正本,前來辦理。
◆申請資格及修課規定請依「臺北市立大學學分學程設置暨學生修讀要點」及各學分學程實施要點辦理。
◆學生於申請修讀前,若已曾先修習表列課程者,可抵免、採認之學分上限請參考本校各學分學程要點說明。
◆請下載並填妥各學分學程學生修讀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正本,於9月30日起至10月31日止至本中心送件(博愛T405室、天母D408室、註:天母受件時段限每週一至三08:00-17:00)。
◆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通識教育中心李小姐02-23113040#1164;Email:generaledu01@go.utaipei.edu.tw。
1.社會處方箋學分學程:實施要點及課架、修讀申請表、自我檢核表
2.旅遊與觀光學分學程:實施要點及課架、修讀申請表、自我檢核表
3.媒體與數位應用學分學程:實施要點及課架、修讀申請表、自我檢核表
4.ESG永續發展學分學程:實施要點及課架、修讀申請表、自我檢核表
5.大數據AI學分學程:實施要點及課架、修讀申請表、自我檢核表
6.公私合夥建設發展PPP學分學程:實施要點及課架、修讀申請表、自我檢核表
7.未來生活設計學分學程:實施要點及課架、修讀申請表、自我檢核表
瀏覽數:
分享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