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ge

通識教育理念

臺北市立大學校訓

本校校訓為「誠信求實、博學創新」,其意義如下:

誠信:為原兩校校訓的主要理念延伸,具有公誠、忠誠、誠實、誠意、真誠之涵義,並期待師生間彼此信任和尊重。

求實:做研究、寫論文、繳交課堂報告時,以實事求是、去偽存真的態度來作業書寫。

博學:因學校地理位置優越,博愛校區鄰近國家圖書館,學生在學期間應大量閱讀,並善加利用。博學引申為博學多聞、勤學累載之涵義。

創新:一所都會型綜合大學須加強國際化,深知創新的重要性,學生們應多參與社團及多方涉獵文藝展覽和體育盛事等活動。學校也應設法增加國際和兩岸間學術交流,使學生在學業表現上有更多元化的思維和創意上的發揮。

臺北市立大學教育目標

依據本校校訓及教育目標,擬定本校教育目標為「紮實的專業力、全人的通識力、卓越的社會力、全球的行動力與精湛的鑑賞力」,以促進城市與國家整體發展為宗旨。

臺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理念

依據本校校訓及教育目標,將「建構全人通識教育內涵,培養學生參與社區服務之公民責任」(全人素養、宏觀公民)定為通識教育理念,以期發展全人教育,養成學生宏觀視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