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首頁
學分學程
進階英文應用學分學程
進階英文應用學分學程
一、法規
(一)臺北市立大學學分學程設置暨學生修讀要點
(二)臺北市立大學進階英文應用學分學程實施要點
(三)臺北市立大學進階英文應用學分學程課程架構
二、表單
預審表
三、其它
自108學年度開辦
限本校大學部已修畢英文4學分學生申請、每學期第4至8週提出
四、開課清單
1101
學期
1092
學期
1091
學期
五、申請流程
詳閱法規>
線上登錄
預審表
>登錄後第3個工作日攜歷年成績單正本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
(註)
註:中心將依預審表內容代為套印申請表,學生請閱覽後親簽
六、通訊處
課程教學組,博愛#1163、天母#3203
最新消息
【通識教育中心】誠徵專任助理1名
【通識教育中心】轉知:元智大學舉辦 EMI的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
【通識教育中心】轉知: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舉辦《EMI教師中階培訓》
【通識教育中心】轉知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舉辦有關「教育部提升大學通識教育中程計畫:分項計畫2通 識教育課程發展及教師社群計畫」辦理「典範與特色通識 課程研習」
更多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