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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階英文應用學分學程

一、法規
 
二、表單
 
三、其它
自108學年度開辦
限本校大學部已修畢英文4學分學生申請、每學期第4至8週提出
 
四、開課清單
 
五、申請流程
詳閱法規>線上登錄預審表>登錄後第3個工作日攜歷年成績單正本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(註)
註:中心將依預審表內容代為套印申請表,學生請閱覽後親簽
 
六、通訊處
課程教學組,博愛#1163、天母#32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