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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應用與設計類課群

*法規:本校學生通識教育課程修習要點第2點

108學年度(含)起入學生畢業前須修習通識選修「資訊應用與設計類課群」課程至少二學分,相關課程由通識教育中心另行公告,以下兩類學生得免修:

 1.資訊科學系學生。

 2.於大學期間已取得程式設計相關課程學分之學生,得檢具成績單與課程大綱,逕向通識中心提出免修資格申請,業經審核通過准予免修。

 

*校內暨校際已通過審查免修「資訊應用與設計類課群」課程

108學年第二學期第2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決議公告(請點超連結)

 

*「資訊應用與設計類課群」課程清單

110-2學期

110-1學期

109-2學期

109-1學期